干完活,就要拿钱,这个是天经地义的事情,尤其是在建筑行业,这种拖欠薪资的事情却是常态。而有些人,则是利用讨薪的幌子,然后做一些犯法的事情。比如虚构工资单、非法拘禁老板、煽动群体闹事,当讨薪从维权演变为犯罪,社会公平的天平就会开始倾斜。
前不久,听朋友讲起,自己在工地上,遇到一个事情,当时,五名壮汉将项目经理围堵在角落。“今天不拿30万现金,别想走出这扇门!”为首的男子挥舞着伪造的工资单吼道。而真相是——这些人从未在该工地工作过一天。警方破门而入时,项目经理已被非法拘禁超过12小时,桌上摆着强迫他签下的“欠款确认书”。
这其实还不是个例,近年来,一种名为“恶意讨薪”的灰色产业正在滋生。它假借维权之名,行犯罪之实,不仅扭曲了劳动维权的本质,更在侵蚀社会诚信的根基。
那么什么是恶意讨薪呢?它的认定标准是什么?
“恶意讨薪”并非严格法律术语,但司法实践已形成清晰的界定框架。根据最高法相关解释和典型案例,构成恶意讨薪需同时具备以下特征:
1. 虚构事实的阴谋
劳动者故意编造或夸大薪资数额、工作内容等关键事实。例如从未在某工地工作,却伪造考勤记录和工资单索要报酬。
2. 非法手段的暴力
通过威胁、暴力、拘禁等非法方式逼迫支付。广东某案件显示,组织者曾指使农民工用铁链锁住工厂大门,阻断物流通道达72小时,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百万元。
3. 组织策划的产业链
部分人员专门组织农民工集体讨薪以牟利。浙江曾破获职业讨薪团伙,组织者按追回金额的30%抽成,教唆农民工统一口径虚构劳务关系。
4. 违背常理的闹剧
在企业正常结算过程中无理取闹。上海某工程款纠纷中,承包方在审计核算期间突然纠集数十人占据办公室,要求立即支付未经核实的“加班费”,导致企业运营瘫痪。
这些行为一旦查实,将面临敲诈勒索罪、寻衅滋事罪等刑事指控。湖北咸宁一包工头因组织虚假讨薪获刑1年6个月,罚金2万元。
为什么对恶意讨薪的要零容忍?
首先,它会伤害真正劳动者, 当恶意讨薪挤占行政司法资源,就会导致真实欠薪受害者维权周期延长。其次,它还会破坏营商生态,深圳某电子厂遭遇恶意讨薪后,银行紧急收缩500万信贷额度,引发供应链断裂危机。企业主无奈道:“闹一场比实际亏损更致命”。
再者,这也是在践踏司法权威当伪造证据能获利,守法者将失去对法律的敬畏。浙江在建立“恶意讨薪黑名单”后,建筑领域虚假讨薪举报下降57%。最后,它还会助长犯罪产业链,职业讨薪组织已形成“教唆—策划—分成”的黑色商业模式。某团伙头目供认:组织一次50人规模的讨薪可获利8-15万元,超过普通劳动者两年收入。
所以该出手的时候,就要出手,不要息事宁人。作为企业,要注意证据链的管理,实时电子考勤,采用工资双签制度,此外,工程变更、临时用工等通过专用APP确认。如果万一遇到真正的恶意讨薪,也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(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平台)
当恶意讨薪在证据链前无处遁形,当真实欠薪在绿色通道中快速化解,劳动者的尊严才能真正立于阳光之下。笔者始终认为“法律保护每一滴汗水的价值,但绝不容许维权成为犯罪的遮羞布”。